年仅21周岁的东阳籍年轻女孩陈晓丽,在永康市内以欺骗手段从一挪威外商处骗得人民币23万余元。8月3日,陈晓丽被永康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。 经查,陈晓丽以委托永康某燃料公司代理出口的方式,在中国制造网上虚构了“CHENLI车业有限公司”,销售滑板车、沙滩车等产品。2004年12月24日,陈晓丽在网上与一挪威外商Marius.Holmin签订了贸易合同,约定129台高尔夫球车以总金额29841美金销售,并对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予以约定。2005年1月5日,Marius.Holmin按照合同约定往陈晓丽挂靠的公司账户上汇了8952.3美元(折合人民币73982.7元)。后陈晓丽将这笔款取出,用4000元人民币购买了129只滑板车轮胎和129只纸箱。2005年1月15日,陈晓丽将买来的车轮及纸箱冒充129台高尔夫球车发给购货方,然后告知Marius.Holmin谎称货物已按订单发出。Marius.Holmin遂按合同约定将70%的货款20888.7美金(折换人民币为172626元)汇给陈晓丽。陈晓丽将23万余元人民币占为已有。案发后,其家属主动退还给Marius.Holmin人民币15万元。 |